各有关单位:
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计划部署和切实做好2023年第一批佛山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的验收工作,我局拟对该项验收服务工作实施邀标采购,有关采购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本次采购项目是对2023年5月30日前到期的佛山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含整改到期项目)提供验收评审服务,该项工作要求2023年6月底前完成,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一)到期验收单位的催促、通知;
(二)组织到期验收单位培训;
(三)验收材料的受理、审核;
(四)候选评估专家库的拟定;
(五)专家邀请;
(六)重大项目(资助额度500万元及以上)组织专家会议评审加现场考察。组织5名或以上行业专家到项目承担单位现场,听取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执行情况介绍、现场考察、质询讨论等程序,形成专家意见。负责制定工作手册、会场布置安排、项目分组、工作餐安排、专家接送、专家费支付等;
(七)一般项目(资助额度50万元及以上,至500万元以下)组织会议验收。组织5名或以上行业专家以会议形式,听取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执行情况介绍、质询讨论等程序,形成专家意见。负责制定工作手册、会场布置安排、项目分组、工作餐安排、专家接送、专家费支付等;
(八)小型项目(资助额度50万元以下)组织材料验收。组织5名或以上行业专家通过对项目承担单位的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讨论等,形成专家意见。负责制定工作手册、会场布置安排、项目分组、工作餐安排、专家接送、专家费支付等;
(九)终止项目审查。对逾期未按规定提交验收材料,或项目承担单位经营异常无法组织验收的项目进行资料取证和现场核实,并组织5名或以上专家研究评估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项目终止意见;
(十)项目验收结果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合同书约定的研发内容、技术参数、知识产权、人员培养和经济效益等各项指标完成情况;2.财政经费管理、使用的合规性情况;3.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开展项目研发工作的勤勉义务履行情况;
(十一)汇总项目验收材料,及时上传验收情况并完成系统操作,撰写验收工作报告以及项目类型分析报告;
(十二)协助市科技局处理好项目验收后续相关工作。
二、服务机构资格条件
(一)服务机构应具有相关经验或工作基础;
(二)服务机构未作为申报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三)服务机构没有未完成的市级科技项目验收服务工作。
三、服务机构报价方式
2023年5月30日前到期的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共140项(其中包括重大项目38项,一般项目52项,小型项目50项),服务机构报价应以人民币为报价货币,最高报价不超过40万元人民币,报价中需包含但不限于专家费、人员费、交通费、会议费、管理费、税费、培训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合同最终签订价格以有效项目数计算。
预算报价仅作为选定评审服务供应商的参考内容之一,我局将根据预算报价、工作方案等因素综合评估选择服务机构。
四、其他补充说明
(一)请有意向参加遴选的单位于11月11日下午5:00前把报名回执(见附件)以电子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市科技局监督评价科电子邮箱(kjjcjm@fskjj.foshan.gov.cn)。
(二)请参加遴选的单位按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和预算报价(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于11月18日下午5:00前提交到市科技局监督评价科。
(三)联系方式:监督评价科何国华,电话:0757-83355950,电子邮箱:kjjcjm@fskjj.foshan.gov.cn,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0楼1002室。
(四)投诉电话:83395761,邮箱:kjjmamn@fskjj.foshan.gov.cn。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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