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晋消联办发〔2023〕2号)和《山西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晋市监发〔2023〕195号)要求,全省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和市场监管部门以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为目标,紧密结合实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突出重点,严格按照创建要求、程序组织开展创建工作。经市场经营主体申请、逐级审核后,已将全省申报山西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示范行业和示范区域的758家创建主体(名单见附件)列入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培育库”。
示范创建培育主体在创建培育评估期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大力营造全省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进一步提升我省消费环境的安全度、经营者的诚信度和消费者的满意度。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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