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近期科技部组织实施一批“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推荐“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和省科技厅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做好项目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要求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重点面向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企业,优先推荐与疫情防控和疫情科技攻关相关的项目。
(二)项目应具备市场应用前景好、可带动区域产业集群发展、对复工复产和促进就业有直接带动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三)项目承担单位和参与单位不超过2个,项目能够在1-2年内完成,项目内容不涉密;
(四)项目承担单位和参与单位注册时间应在2019年6月30日前,项目负责人为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国家和省级科技部门已经立项支持、正在执行期内的项目本次推荐工作不再推荐。
二、推荐工作流程
有关企业可在4月6日上午8:30前向我局自荐,自荐方式为项目承担单位填写《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可行性报告和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其中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需加盖企业公章,相关材料一并打包发送至佛山市科学技术局项目组织科政务邮箱(xmzzk@fskjj.foshan.gov.cn)。每个企业仅限自荐一个项目,过时提交将不再受理。
我局根据企业自荐情况,组织专家评议并择优向省科学技术厅推荐,原则上推荐项目3项,其中100万档次1项,50万档次2项。
三、联系方式
项目组织科:梁仁滔,83366392
电子邮箱:xmzzk@fskjj.foshan.gov.cn
四、投诉与监督
佛山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综合派驻),投诉电话:83992260,邮箱:jjjcz@fsiit.foshan.gov.cn。
附件:1.科技部关于组织推荐“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2.项目基本情况表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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