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2020年广东省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0〕203号)转发给你们。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积极宣传、发动辖区内符合发榜条件的企业或社团组织发布技术需求,发动符合条件的科研工作者入库。
二、符合条件的企业以及科研工作者,登录“华转网”(http://sctcc.cn)进行注册,企业、企业科技特派员、企业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入库时间为2020月4月15日10:00-12月15日17:00,具体项目通知请看附件。
三、为提高我市企业对企业科技特派员的知晓度,顺利推进我市2020年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根据省科技厅的统一安排,我市拟联合省企业科技特派员的第三方管理机构华南技术转移中心,于线上召开2020年省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宣贯会,请有关单位积极参加。
(一)会议时间
2020年4月30日14:00-15:30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主办单位: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华南技术转移中心
承办单位:佛山市人才驿站
(三)会议内容
1.广东省科技厅专家处杨慧芳处长解读2020年广东省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改革亮点;
2.2020年广东省企业科技特派项目官方平台介绍与系统实操培训;
3.现场答疑。
(四)参加对象
满足发榜企业条件的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发榜企业条件:在广东省内进行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社团组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要求,经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2.符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备案要求,经评价入库并在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3.已入驻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的初创科技型企业;
4.有创新需求的传统工业企业;
5.境外高层次科技人才注册成立的企业;
6.行业协会及专业技术机构;
7.国家级或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
(五)参会方式
添加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客服二维码,回复所属地市名称(如:佛山),加入地市微信群获取线上宣贯会链接。
客服二维码: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2020年广东省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0〕203号)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28日
(联系人:梁伟豪,电话:83036137)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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