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计划(第三批)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4〕2号),省安排资金1000万元扶持5家左右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奖补比例不超过项目购置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总额的40%(不含税)。珠三角地区单个项目获得资金原则上不少于200万元、不超过800万元。
现对项目资金安排计划予以公示,具体安排见附件《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资金安排计划(第三批)》。公示期为2024年1月17日至1月23日(共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创新科,联系电话:83385206)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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