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水务(水利)局,省水利厅直属有关单位,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水利学会水利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试行)》规定,现启动2024年度广东省水利学会水利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与条件
按照《广东省水利学会水利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试行)》规定的奖励范围和申报条件进行申报(可通过广东省水利学会网站“科技服务—水利科技奖”查阅)。
二、公示要求
申报项目须于申报前在所有完成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名单及其排序、创新点等。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已妥善协调处理的项目方可申报。
三、申报与推荐
(一)项目申报
申报人及单位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广东省水利学会水利科学技术奖推荐书》(附件1)及广东省水利学会水利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简况表(附件2),内容应当真实、可靠、完整,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请严格按规定字数、页数填报。
(二)项目推荐
推荐单位对所推荐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填写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后报送奖励办。报送材料包括:《广东省水利学会水利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含主件及附件)、项目简况表、项目汇总表等纸质材料各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同时报送Word版和盖章后的PDF版电子文档。
四、受理材料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做好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纸质、电子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5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
(一)主要完成单位和推荐单位均需在申报材料加盖公章;
(二)原则上应推荐近年结题的成果,每个项目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
(三)申报项目需经过两年以上应用(即2022年1月1日前已应用);
(四)已获其他同级或更高级别奖项的,不得再参加广东省水利学会水利科学技术奖的评选。
联系人:赵蓁蓁、郑晓玲
联系电话:020-38356333、38356009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A610室
E-mail:slt_gdsslxh@gd.gov.cn
广东省水利学会水利科学技术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1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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