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京政发〔2016〕7号)的文件精神,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各企事业单位遵循《北京市节水条例》积极建设节水型单位,以及《北京市水务局关于规范节水载体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大兴区共完成60个节水载体建设工作,包括18个节水型单位创建、14个节水型单位复验、28个节水型村庄(社区)复验工作。
2024年1月15日,经过专家组评议,60个节水载体均达到北京市节水载体建设标准,同意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此公示发布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大兴区水务局节水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有关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联系人:丁紫璇;联系电话:61253576;电子信箱:swjjsb@bjdx.gov.cn;通讯地址:大兴区兴良路27号念坛综合楼406室。
北京市大兴区水务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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