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我局拟开展2020年广东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将我市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提名者资格
我市具有提名资格的单位及个人有:
1.市科技局;
2.季华实验室;
3.佛山市科技人才协会;
4.省内两院院士、我市获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之一、我市获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二)提名者要求
各提名者应按照省科技厅通知要求,遵守提名规则和程序,规范提供有关材料,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在提名、答辩、异议处理等工作中承担相应责任。请其他提名者提名后把名单统一报送到市科技局备案。
(三)提名项目(人选/组织)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组织)应符合省科技厅通知要求,并重点注意以下几点:
1.获省科学技术奖的个人不得连续两年被提名,同一完成人同一年度只能被提名1次。2019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获奖人,无论排名先后,无论奖项类别,均不得作为项目完成人参与202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
2.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要求所有完成单位都是独立的法人单位,第一完成单位应在佛山市内注册。被提名项目必须提供相应的科技成果登记证明。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含基金计划)支持的项目,应当提供结题验收证明。
3.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要求成果已整体应用2年以上(即2018年5月31日前已应用)并需按照提名工作手册中有关要求提供应用情况和效果(效益)佐证材料。涉及有行政许可审批要求的,必须提交相应的行业许可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电力设备、压力容器、“三废”排放、动物实验等),且获得批准时间达到2年以上,即2018年5月31日前已获得批准。土木建筑工程整体工程类项目要提交2018年5月31日前的整体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对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科技成果,不受论文专著公开发表、行政许可审批或整体技术应用“满2年以上”的限制,第一完成单位需提供情况说明作为附件。
5.提名项目(人选/组织)所使用的成果应为非涉密成果且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代表性论文、专著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主编或副主编)、发明专利的发明人、专利权人、成果登记以及成果评价中所列的完成人未列入项目完成人的,以及论文署名第一的单位、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成果登记以及成果评价中所列的完成单位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单位的,必须征得其个人或单位同意。项目第一完成人须亲笔撰写承诺内容、签署承诺函,由相关单位盖章,并将有关知情并同意不参与报奖证明材料存档备查。
6.已提名的项目不可更改或增减完成人及完成单位,由提名单位发函(或提名专家签字)并经省奖励办同意后,可撤销项目提名。
7.佛山市省科学技术奖培育入库项目应积极申报202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
二、公示要求
(一)项目各完成单位、各完成人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按照《202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公示表》的格式在单位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已妥善协调处理的项目方可提交系统申报。
(二)各提名单位要把拟提名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公示(可通过网站、微信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已妥善协调处理的项目方可提名。
三、提名书填写要求
(一)填报和审核
提名者、填报人、填报人所在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然后依次点击“切换区域和部门”—“省科技厅”—“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填报、审核等工作。
各有关单位(专家)按照《202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填写或审核。提名书填写应当真实、可靠、完整,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请严格按规定字数、页数填报。
填报人填写完成后提交各级管理员审核,经提名者最终审核后,填报人才能生成正式版的PDF格式提名书。
(二)书面提名书制作要求
书面提名书包括主件和附件,主件和附件合并用线左侧装订,不得采用胶装,首页无须另加封面。
主件为该项目正式版PDF格式的打印件,必须与系统填报内容完全一致,不得再自行修改。提名专家、完成人必须亲笔签名,提名单位、完成单位、工作单位名称必须与法人单位公章一致。
附件可以是扫描打印件或复印件,内容应与系统上传内容一致,不得擅自增加或删减,附件合计不得超过75页,超过不予受理。
(三)纸质材料报送
各提名单位、责任专家负责对所提名材料进行审查、汇总和报送。报送材料包括:《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汇总表》1份(在申报系统中生成打印)、每个项目书面提名书原件1份。
四、提名时间要求
(一)完成单位网络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14日17:00。
(二)提名者网络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28日17:00。
(三)书面材料送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4日17:00。
五、联系方式
佛山市科技局成果转化科:83350885
省科技厅业务咨询:020-87003709
网络支持:1.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020-83163338
2.广东政务服务网12345
市科技局纸质材料受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0楼1003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029169.html)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2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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