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宿州市自筹资金项目共安排项目37项。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参照《宿州市自筹经费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实事求是落实自筹经费,并单独建帐,专款专用;要及时向归口管理部门等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科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时进行验收或结题,提交相关研究成果报告。
特此通知。
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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