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要求,现对2024年1月4日《山西省拟提名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公示》中2个项目进行补充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至1月15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项目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我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亲笔签名。非书面提出的异议,匿名提出的异议,无相关证明材料的异议,超出公示期提出的异议等,不予受理。我厅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
联系处室: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评价与监督处
联 系 人:丁国平
联系电话:0351-4038104
通讯地址:山西省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焦煤双创基地A座1123室
邮 编:030021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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