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项目公示(三)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23〕21号)要求,提名专家提名的,按照属地化原则,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或第一完成单位所在江苏省的国家自然科学奖(1项)项目,因提名专家申请变更项目名称及公示内容,由我厅协助重新公示。重新公示期为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6日。重新公示期间,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我单位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我单位将及时转交提名专家。
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张逍越、胡水静
联系电话:025-57715428,83213295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39号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邮政编码:210008
附件: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月12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