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六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属地申报原则,遗产所有人为申报主体,填写《国家工业遗产申请书》(见附件2),通过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区人民政府盖章同意后,明确推荐顺序正式向我局进行申报推荐。
二、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主管部门于1月22日前,将推荐函和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文档、视频和照片图片存储于 U 盘或光盘)报送至我局产业园区与生产服务业处(地址:越秀区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综合楼)。
附件:
1.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12日
(联系人:贺灿明,联系电话:83123981)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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