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网络安全先进技术应用引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四部门办公厅(办公室、秘书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网安函〔2023〕360 号)要求,现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以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数字化应用场景安全、安全基础能力提升为主线,面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需求,从基础网络安全、云计算安全、人工智能安全、大数据安全、信创安全、商用密码、车联网安全、物联网安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安全、网络安全共性技术、网络安全创新服务、网络安全“高精尖”创新平台等12个重点方向(附件1),遴选技术先进、应用成效显著的试点示范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主要由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为其提供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等组成联合体申报(牵头单位1家,联合单位不超过2家)。网络安全“高精尖”创新平台方向主要面向技术创新或试点示范区运营、管理机构。申报主体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项目。主要包括支撑本单位自身网络安全工作或为用户提供安全服务的网络安全技术平台或系统,具备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可推广性等特点。网络安全“高精尖”技术创新平台方向主要包括地市级及以上各类技术创新区或试点区,具备区域优势明显、产业基础良好、政策制度完善、创新要素聚集等特点。
(三)每个申报主体可最多牵头或参与申报2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仅可选择1个试点方向。
(四)已入选国家级或联合开展部门有关试点示范项目、已获得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未建及在建项目不可申报。同一项目不可通过多途径同时申报,否则取消项目资格。
三、工作流程
(一)申报和推荐。各地工信局负责项目推荐工作,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附件2),并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于2024年2月20日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及企业申报书(纸质版一式四份和电子版光盘)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初审和上报。我厅将对各地推荐项目进行初审,按程序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上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海波电话:0791-88916507
电子邮箱:jxgxwxxaqxtc@jxciit.gov.cn
附件: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月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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