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赣工信规字〔2022〕5号)要求,按照《江西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流程(试行)》(赣工信石化字〔2023〕52号),经赣县区、赣州市人民政府初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水利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9部门共同审核,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化工集中区符合《江西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拟通过认定。拟认定的化工集中区总面积为372.72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稀金大道、西至京九铁路、北临厦蓉高速、南到稀金六路与科创二路,界址点坐标表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个人反映请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
公示期: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29日。
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西3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石化工业处
电子邮箱:jxgxwshgyc@jxciit.gov.cn
联系电话:0791-88916376
附件: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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