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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众创空间半年报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0日 09:21:00 发布部门: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收藏

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有关工作要求,现开展众创空间半年报的统计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填报对象

  各众创空间。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服务体系的众创空间(以下简称“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省级众创空间试点单位必须参加众创空间半年报统计(清单详见附件1、2)。

  二、众创空间填报要求

  (一)请各众创空间填报单位于6月18日前登录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网络平台(网址:tj.chinatorch.gov.cn)填报2021年度众创空间半年报(调查周期为2021年1月1日-6月30日)。

  (二)众创空间半年报通过市、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系统审核后,请各众创空间填报单位打印带火炬水印的“众创空间综合运行综合情况统计表”纸质件一式2份,由众创空间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各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上报。

  三、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要求

  (一)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应确保本地区参加半年报统计的众创空间数量不少于2020年火炬统计的众创空间数量(责任清单详见附件3),若少于责任清单数量应附详细情况说明。

  (二)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本地区通过市、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的众创空间半年报数据,填写“众创空间综合运行综合情况统计表”,于7月30日前将加盖区局公章的纸质件(一式2份)及电子版同时报送至佛山市科技情报研究所。

  四、审核要求及说明

  (一)统计表“众创空间的基本情况”中“众创空间名称”填写众创空间品牌名称,“运营主体名称”填写众创空间运营机构名称;

  (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省级众创空间试点单位的运营机构名称及对外品牌名称必须与备案及认定文件上的名称严格一致;如需更名或变更运营机构或对外品牌名称,本次统计先按原有名称进行填报,随后附上变更说明,由区科技主管部门核查后出具证明文件报市科技局,待省科技厅同意变更后,方能更改名称;

  (三)各区科技主管部门需核查众创空间运营机构名称,如有连锁性质的众创空间,请加注(城市或地名),确保填报众创空间运营机构名称的唯一性;同时应对各地市众创空间数据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对众创空间运营机构与品牌/众创空间名称以及其所属级别进行审查,避免混淆;

  (四)登记填写时注意表格中的计量单位,如“千元”。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联系人:梁文轩82340446,地址:禅城区同济东路区政府通济大院901。

  南海区科学技术局联系人:何少婷86089206,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三路3号科学馆A座301。

  顺德区科学技术局联系人:沈俊雍,22830326,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区政府大楼西五楼。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联系人:梁宇衡88669696,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星河路蟠龙街21号。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联系人:何家策87755936,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37号204。

  佛山市科技情报研究所:王路83130823,地址:禅城区汾江中路101号市工人文化宫后座4楼。

  附件:1.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名单

   2.省众创空间试点单位名单

   3.各区众创空间统计目标责任表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3日

(责任编辑:spider)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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