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佛府办函〔2018〕770号)文件要求,我局现开展对2021年度完成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及认定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2021年促成的交易工作进行资助,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及申报要求
本次后补助项目包括三个类别:技术交易资助、技术合同登记点资助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资助。资助额度按《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细则》(佛科〔2019〕111 号)执行。
(一)类别一:技术交易资助
1.资助对象:佛山市的企事业单位作为买方或卖方,签订技术合同的技术交易金额 20 万元及以上的。
2.申报材料:
申请技术交易资助必须但不限于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独立法人证明;
(3)技术开发(委托开发或合作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文本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4)与技术合同对应的付款凭证、税务发票。
3.以下情形,不予资助:
(1)合同内容仅用于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技术转包、产品销售的;
(2)存在关联交易的项目、企业。
(二)类别二:技术合同登记点资助
1.资助对象:佛山市技术合同二级登记点。
2.申报材料:
申请技术合同登记点资助必须但不限于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独立法人证明;
(3)技术合同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以及技术交易额统计数据。
(三)类别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资助
1.资助对象:佛山市认定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名单见附件1)。
2.申报材料:
申请平台资助必须但不限于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平台、买方和卖方独立法人证明;
(3)技术合同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4)服务合同及技术服务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5)技术在佛山市产业化证明材料。
二、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fsfczj.gov.cn/#/home)申请资助,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必须与网络版一致,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一)平台注册。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站→点击“项目申报-我要申报”或者“工作台-我要申报”→点击“申报”,通过点击“申报”→点击“立即申报”→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在“附件清单”栏目上传对应的附件,确定所有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对于首次使用系统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获得“单位管理员”账号,单位管理员登录后再给具体业务负责人分配账号。具体注册、流程和使用方法参考“系统”首页的右上角“新手指南”和页面的“找帮助”。对系统使用如有疑问,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757-83282211咨询。
(二)网上申报。各单位的具体业务负责人进入业务系统进行申报书填写并提交,由单位管理员、各区科技管理部门业务管理员、市科技局业务管理员进行网上审核。
(三)纸质材料报送。项目通过网上审核后申请单位可打印纸质材料正式版,按要求签字、盖章。
三、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4月28日9:00至5月27日17:00;
各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时间:2022年4月28日9:00至6月6日17:00;
请各申请单位在各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通过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一份)到各区科技管理部门。各区科技管理部门汇总本区申请材料并于6月13日前报送到市科技局。
四、联系方式
(一)技术交易资助、技术合同登记点资助
禅城区经科局:82340928
南海区科技局:86315035
顺德区科技局:22830314
高明区经科局:88663208
三水区经促局:87736621
市科学技术局成果转化科:83350885
(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资助
禅城区经科局:82340940
南海区科技局:86399259
顺德区科技局:22831383
高明区经科局:88663030
三水区经促局:87736621
市科学技术局成果转化科:83350885
六、投诉与监督
投诉电话:83380510,邮箱:jdpjk@fskjj.foshan.gov.cn。
附件:1.佛山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名单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2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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