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辽科奖办发〔2024〕1号)要求,现就我市2023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
提名书是省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申报单位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书,在线提交。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1月22日08:00。
按照省奖励办通知有关要求,请申报单位务必于2024年2月1日前完成在线申报工作,以便于市科技局后续审核和修改完善,并请申报单位指定专人及时与市科技局联系沟通。
二、形式审查及公示
按照有关要求,市科技局将对申报省科技奖提名项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请申报单位将2023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对应奖种)纸质版提名书1份(主件、附件一并简单装订,不要另加封皮;不要原件,复印件即可),务必于2024年1月30日16:00前报送市科技局成果科,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形式审查纸质版提名书可从申报系统中直接生成打印。提供的纸质版提名书与网站填写的内容必须一致。
同时,将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提名项目的所有公示证明(公示照片或网站截图等)发至cgk2910899@163.com。申报提名项目须在项目完成单位以及完成人的完成单位、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符合《2023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中《2023年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前公示内容》的规定要求,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
市科技局对申报提名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确定拟提名项目及奖种等级,在锦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进行公示。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科技局成果科 陈芳
电话:0416-2910899
邮箱:cgk2910899@163.com
地址:锦州市市府路68号B座11楼1114室
锦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10日
锦州市2023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总体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1月10日-2月1日 申报单位在线填报
1月31日-2月1日 对申报项目材料形式审查
2月2日-2月6日 申报单位根据形式审查意见修改完善
2月7日-2月18日 公示、项目考察
2月19日-2月23日 提名推荐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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