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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9日 17:38:46 发布部门: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收藏

  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四部门办公厅(办公室、秘书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网安函〔2023〕360号),现就示范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适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新形势,以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数字化应用场景安全、安全基础能力提升为主线,面向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水利、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广播电视、金融、交通运输、邮政等重要行业领域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需求,从基础网络安全、云计算安全、人工智能安全、大数据安全、信创安全、商用密码、车联网安全、物联网安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安全、网络安全共性技术、网络安全创新服务、教育技术产业融合发展联合体、网络安全“高精尖”创新平台等13个重点方向(附件1),遴选一批技术先进、应用成效显著的试点示范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主要由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水利、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广播电视、金融、交通运输、邮政等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为其提供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等组成联合体申报(牵头单位1家,联合单位不超过2家)。网络安全“高精尖”创新平台方向主要面向技术创新或试点示范区运营、管理机构。申报主体应在厦门市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项目。主要包括支撑本单位自身网络安全工作或为用户提供安全服务的网络安全技术平台或系统,具备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可推广性等特点。网络安全“高精尖”技术创新平台方向主要包括地市级及以上各类技术创新区或试点区,具备区域优势明显、产业基础良好、政策制度完善、创新要素聚集等特点。

  (三)每个申报主体可最多牵头或参与申报2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仅可选择1个试点方向。

  (四)已入选国家级或联合开展部门有关试点示范项目、已获得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未建及在建项目不可申报。同一项目不可通过多途径同时申报,否则取消项目资格。

  三、申报程序

  (一)材料报送。申报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填写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申报书(附件2),将纸质版材料一式四份加盖公章,于2月5日前报送至厦门市软件行业协会,电子版同步发送至协会邮箱ljq@xmsia.cn。

  (二)推荐报送

  根据工信厅联网安函〔2023〕360号要求,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推荐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项目总数原则上不超过5个,其中网络安全“高精尖”创新平台不超过2个。

  (三)遴选。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评审,并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四、联系方式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

  电话:010-62305321

  (二)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电话:0592-2896587

  (三)厦门市软件行业协会(材料受理)

  电话:0592-2136048、2031328

  电子邮箱:ljq@xmsia.cn

  地址:思明区软件园二期观日路33号612室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5日

(责任编辑:weiwei)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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