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辽工信发〔2022〕209号)以及辽宁省工信厅《关于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辽工信改革〔2022〕222号)要求,我市2023年第四季度继续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培育工作。依据网上申报和审核结果,现将2023年第四批创新型中小企业拟推荐企业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1月9日至1月16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认定企业有异议的,可通过联系电话0416-2199080或3872027进行反映,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相关证据材料至电子邮箱lnjzmyk@163.com。
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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