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1日在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3年8月24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重点反映了区级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点专项资金、政府重大投资、国企财务收支等重点领域相关审计情况。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整改作出指示批示,要求对照审计报告和审计建议,认真整改审计发现问题,一体抓好整改“下半篇文章”,打好整改“组合拳”,同步健全机制,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得到全面整改。区政府强化审计整改工作落实,专题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要求各部门、单位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找准问题根源、狠抓问题整改,持续推动审计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和主要措施
(一)坚持高位推动,提供坚强保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盯不放,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监督协同,推动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落实落细中央、市、区关于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区委审计委员会名义印发《审计整改约谈办法》,明确约谈工作范围、职责和具体程序,健全督促整改的措施方法,提升审计整改严肃性和权威性。认真履行区委审计办参谋助手职责,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区委审计委、区政府相关领导报送审计结果报告,第一时间把领导批示的审计情况、审计报告等函告被审计单位,积极督促整改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提升整改成效
被审计单位严格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牵头抓总,将问题整改、落实审计建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项逐条抓好整改落实;针对普遍性、典型性问题,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推动标本兼治。审计机关严格履行督促检查责任,向相关部门、单位印发整改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通知,要求对照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坚持实行审计整改“三联单一台账”,建立整改台账26个,动态掌握、定期跟踪整改进展情况,做到“建账—督促—销号”全周期闭环管理,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早改快改、真改实改。
(三)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结果运用
坚持全区审计工作“一盘棋”,充分运用区反腐倡廉领导小组、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等平台,深化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区委巡察、组织等党内监督协同配合,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区委区政府督查、纪检监察日常监督、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和区委巡察重要内容以及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推动形成衔接顺畅、配合有效的大监督工作格局。坚持“以督促导”“以干代训”,把内审检查评价纳入年度审计项目重点内容,组织各类内审培训12次,持续提升全区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推动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同向发力。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对近两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进行梳理汇总,编制提示提醒清单,督促从源头防范屡审屡犯问题发生。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总体来看,今年的审计整改工作站位明显提升,整改各方责任不断夯实,整改贯通协同合力日益增强,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各相关部门、单位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等方式积极落实整改。截至目前,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301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299项,整改率为99.3%。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对于政府性投资基金管理不规范问题,区财政局与相关企业就已设基金签订代持协议,及时收回未实缴出资资金。对于绩效评价质效有待提升问题,区财政局一是已完成全部绩效评价项目并出具评价报告;二是主动参与成本绩效分析项目全过程,必要时和第三方机构共同开展实地调研;三是梳理2022年事后绩效评价项目存在问题,积极督促预算单位整改;四是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引导和规范第三方中介机构的绩效评价工作。对于特种车辆编制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区财政局已完成特种车辆编制核定工作并完善用车台账。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预、决算编报方面
相关单位加强预决算编制管理,通过细化项目支出预算、退回重复申报费用、完善预决算编制范围等方式进行了整改。
2.预算执行方面
一是对于财政资金使用及绩效管理不到位问题,相关单位加强财政绩效及资金使用管理,通过完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设置、强化预算绩效运行管理、及时支出项目资金、严格资金支付审核等方式进行了整改。
二是对于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相关单位强化项目监管力度,通过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加快推进项目进度、加强项目结算审核、强化对第三方单位工作质量把关等方式进行了整改。
三是对于合同管理不到位问题,相关单位加强合同管理,通过规范及时签订合同、补充完善合同要素、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建立健全合同台账等方式进行了整改。
3.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相关单位加强资产管理,通过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将账外资产登记入账、将完工项目资金转入资产科目核算、完善物资管理台账、对闲置资产调整使用或报废处理等方式进行了整改。
4.财务管理方面
相关单位强化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通过梳理核实往来款,将结余资金、挂账款项和非税收入等上交(缴)区财政,对相关款项调账处理等方式进行了整改。
5.其他事项管理方面
相关单位加强重要事项和内部控制管理,通过严格执行公车管理使用制度、规范开展内审工作等方式进行了整改。
(三)重点专项审计整改情况
1.村(社区)运行补助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对于2021年村(社区)运行补助专项资金审计查出的问题,相关单位通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上交结余资金、规范现金管理使用、将未入账资产登记入账等方式进行了整改。
2.土地复耕复垦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对于土地复耕复垦专项资金审计查出的问题,相关单位通过加快推进项目验收、加强对项目全过程管理、将超范围使用资金退回原账户或调账处理等方式进行了整改。
3.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对于区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查出的问题,相关单位通过健全完善防疫物资管理办法、规范合同签订管理、调账处理等方式进行了整改。
4.政府重大投资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对于政府重大投资专项审计查出的问题,相关单位通过强化建设主体监管责任、补充工程施工相关资料、及时规范签订合同、严格执行资金支付审核制度、按规定缴纳合同印花税等方式进行了整改。
(四)国有企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对于2021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企业通过修订企业年金制度、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现金管理和资金使用审批、对相关款项调账处理、有效利用闲置资产等方式进行了整改。
三、持续推进整改事项
对于目前尚未整改到位的2个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已经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期限和具体措施。区审计局将进一步跟踪监督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促进全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
四、进一步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建议
(一)坚持结果导向,强化整改落实
被审计单位要紧盯未完成整改问题,明确时间节点,加强工作调度,确保问题全部按期真实、完整、合规整改。审计机关要严格实行“清单化”闭环管理,适时组织“回头看”,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有效运用整改约谈机制,对未按期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单位和人员,严格按程序组织整改约谈工作。推动审计整改成果转化,把抓好审计整改与开展主题教育、“能力提升年”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针对普遍性、典型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达到以点促面的效果。
(二)完善监督体系,凝聚监督合力
打好审计整改监督“组合拳”,持续加大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区委巡察、组织、行政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力度,进一步健全衔接紧密、成果融通的审计整改工作格局,切实提升整改质效。健全完善内审指导监督工作机制,拓展“以督促导”“以干代训”的精度,有针对性组织开展内审专业培训、工作调研和质量检查,推进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作协同、互补互助。
(三)优化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管理
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将预算编制作为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重要体现,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积极盘活存量资金,从严、从紧、从实地做好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注重审核预算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对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监控,实时追踪各单位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和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强化预算约束刚性。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切实将绩效评价结果与改进管理、完善政策、预算安排有机结合,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评审和绩效目标审查的激励约束作用。
以上报告,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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