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后您将获得:
政策推送
个性化推送政策信息
政策查询
海量官方政策原文信息
企业查询
快速查询企业
数据导出
支持政策信息数据导出
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第四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第六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和第一、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第四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第六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和第一、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8日 14:41:38 发布部门: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收藏

  日期:2024-01-08 09:07来源: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责任编辑:周露阅读量:

  各县(市、区)经信局、宜昌高新区经发局、各申报企业:

  为进一步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根据《湖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组织开展第四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第六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和第一、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条件

  根据《实施细则》,优质中小企业根据企业不同规模、成长性、创新能力、以及市场占有率等指标依次由低到高分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梯次,企业应依据梯次由低到高进行相关申报。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应符合

  《实施细则》“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要求。按标准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2.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

  3.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二)

  有效期内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符合《实施细则》中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需按《实施细则》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工信部已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再推荐申请湖北省第六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第一、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应符合:

  有效期内第一批、第二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附件5)

  二、申报方法及流程

  (一)第四批创新型中小企业

  1.申报方法。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及佐证材料等相关要求(附件2),申请企业需登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以下简称培育平台,网址:http://zjtx.miit.gov.cn/,在“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栏目中填报完整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

  2月

  2.申报流程。本次申报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月19日(周一)前截止,截止日期后提交申报资料的企业将于下批次进行认定。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对照评价标准进行初审核实,提出推荐意见,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备案名单推荐表》(附件3),于前报送电子版推荐文件和企业资料。

  (二)第六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相关申报数据线上与线下须保持一致

  1.申报方法。由创新型中小企业自愿申请,采取线上填报和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培育平台完成资料填报,从平台导出申请书,。线上申报时间为,技术支持电话:010-87901106、010-87901013、010-87901032,技术支持邮箱(反馈技术问题):chenshufan@china-aii.com,账号问题:010-12381。

  2月26日(周一)前

  2.申报流程。各县市区经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参与申报。按照《实施细则》评价标准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对符合标准的企业提出推荐意见,填写初核推荐表(附件4),于将推荐文件1份,盖章的推荐汇总表和初核推荐表合并单独装订1份(需与推荐企业一一对应)、企业纸质资料2份及上述文件电子版报至市经信局。

  (三)第一、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

  由第一、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含有效期内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出复核申请,从平台导出复核申请书,申报方法参照第六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各县市区经信部门要对照认定标准,通过现场调研和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逐一审查、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填写复核推荐表(附件6)于2月26日(周一)前将推荐文件1份,盖章的复核汇总表和复核推荐表合并单独装订1份、企业纸质资料2份及上述文件电子版报至市经信局。

  (四)其他事项

  属于省经信厅正式公布的第一、二、三、四、五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仅发生名称变更,不涉及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和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可提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简单更名申请,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简单更名申请表》(附件7)并提供说明中的佐证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工作主动性和精准性,制定培育目标,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广泛发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企业“应报尽报”。

  (二)加强梯度培育。各县市区要加大力度孵化创新型中小企业,对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做到全覆盖,加快构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分层分类分级培育扶持优质中小企业,加快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三)加强精准服务。各县市区要做好培育企业申报辅导服务,广泛开展融资对接、产销对接、人才培训等服务,为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1.

附件下载
第四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第六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及佐证材料要求.doc(点击下载)

 

  2.

附件下载
第四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备案名单推荐表.doc(点击下载)

 

  3.

附件下载
第一、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名单.doc(点击下载)

 

  4.

附件下载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简单更名申请表.doc(点击下载)

 

  5.

附件下载
湖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pdf(点击下载)

 

  6.

附件下载
各县市区专精特新培育工作咨询电话.doc(点击下载)

 

  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8日

(责任编辑:weiwei)

原文链接: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