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入库项目复核的通知》(便函〔2021〕3255号)的要求,我局对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入库项目(贷款贴息、工作经费)进行复核。现将复核后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30日-10月11日(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电话:83997735;邮箱:xiaojy@fsiit.foshan.gov.cn)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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