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的函》(粤工信融资函〔2022〕42号)和《关于开展2020年“新升规”增速超10%工业企业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汕工信函〔2022〕625号)精神,依据市统计局提供数据,经各区县工信部门确认、我局复核,广东众能光伏设备有限公司等82家2020年“新升规”且2021年工业增加值超过10%工业企业(详见附件)符合2022年省级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资金项目奖补范围,拟按标准对每家企业给予20万元普惠性奖励,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对拟奖补企业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服务体系建设与融资促进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日-2022年11月8日。
联系部门:服务体系建设与融资促进科,电话:88992021。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金涛庄东区47栋东门,邮编:515041。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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