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局于2023年11月7日发布《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深圳市质量品牌领域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amr.sz.gov.cn/xxgk/qt/tzgg/content/post_10940540.html)。因该扶持政策为首次实施,存在系统运行不稳定、部分申报单位错报等问题,为更好服务企业,充分发挥政策效用,经研究决定,延长部分项目的申报期限,具体通知如下:
一、延长申报期限的项目
(一)质量攻关和技术创新项目(国内外顶级质量赛事荣誉资助子项目);
(二)质量攻关和技术创新项目(质量攻关及创新子项目);
(三)质量基础设施应用推广项目(质量基础设施优质服务子项目);
(四)质量基础设施应用推广项目(粤港澳大湾区质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子项目);
(五)特色品牌培育项目;
(六)深圳品牌传播推广项目。
二、申报期限
上述项目的申报期限延长至2024年1月31日18:00,以申报系统时间为准。
其他申报事项不变。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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