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第十批总部企业认定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对审核合格的4家企业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
公示期:2022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
联系地址: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
联系部门: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服务业科53578663
邮 编:215400
太仓市总部经济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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