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惠州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惠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动态评估的通知》,现对2023年度惠州市新型研发机构拟认定及动态评估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2日。
任何个人和单位如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异议受理科室:市科技局产学研与科技合作科
联系人:黄波,电话:2882990
通讯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惠州市科学技术局1111室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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