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明确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国市监认证函〔2019〕153号)等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深圳市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深府〔2022〕13号)有关改革要求,市局印发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便捷通道操作办法(试行)》(深市监规〔2023〕8号),为确保CCC免办便捷通道操作办法顺利实施,制定了CCC免办便捷通道申报配套表格(以下称配套表格),现就表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配套表格的适用范围
配套表格适用于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便捷通道事项办理。根据配套表格申报情况开展检查、审核,验证企业申报与实际的一致性、条件与规定的符合性。
二、关于配套表格的使用说明
配套表格包括《CCC免办便捷通道申请表》(附件1,含初次申请、延续申请、变更申请、注销申请),申请人可根据不同情形选择对应的表格;《CCC免办产品清单》(附件2)要求列出申请纳入便捷通道的高频产品清单;《诚信使用CCC免办便捷通道自我承诺书》(附件3)对诚信申报有关义务和责任予以明确。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日
上一篇: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便捷通道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下一篇: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23年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浙江赛区)暨第十届浙江省“火炬杯”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名单的通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