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后您将获得:
政策推送
个性化推送政策信息
政策查询
海量官方政策原文信息
企业查询
快速查询企业
数据导出
支持政策信息数据导出
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4年低碳能源领域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揭榜挂帅”技术榜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4年低碳能源领域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揭榜挂帅”技术榜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5日 09:39:15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收藏

  各盟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 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扣落实“五大任务”和科技“突围”工程要求,按照“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原则,自治区科技厅采取“揭榜挂帅”方式,组织实施低碳能源领域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为推动自治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成熟技术和系统方案。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揭榜挂帅”实施办法》,现发布2024年度低碳能源领域自治区重大示范工程“揭榜挂帅”项目技术榜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条件

  1.本批榜单主要围绕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聚焦新能源、氢能、储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节能降碳等领域重大创新需求组织实施,揭榜方应针对榜单要求提出具体解决关键技术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覆盖全部考核指标。

  2.揭榜方须组建创新联合体申报。

  3.重大示范工程实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揭榜方应确定1名领军型科研人员作为首席科学家,负责牵头制定实施方案,并负责协调组织揭榜项目的顺利实施。

  4.组建创新联合体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创新联合体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由自治区内注册、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强的行业企业牵头组建,须联合区内外相关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或其他组织机构等多个独立法人单位组成,经自治区科技厅备案有效后组织申报(备案创新联合体须通过蒙科聚平台注册后申请)。

  5.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应有完善的科技项目和科技经费管理制度(相关制度须在申报时提供附件)。

  6.创新联合体牵头企业应与成员单位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组建协议或成立独立运营实体推进实施。牵头企业应设立决策、咨询和执行等组织机构,建立有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并配备必要的相对固定工作人员,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7.揭榜方须提供配套经费与财政科技资金比例不低于2:1。

  8.其他要求详见榜单(附件1)。

二、揭榜流程

  1.揭榜申报。请揭榜方于2024年2月23日前(建议提前注册)登录通过蒙科聚平台(http://www.mengkeju.com)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交有关资料。

  2.组织对接。自治区科技厅根据揭榜情况,及时审查指导创新联合体的组建备案、创新合作、资源整合等,结合实际组织与区内外优势科研单位的对接合作。

  3.遴选评审。申报截止后自治区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揭榜方的资质条件、揭榜实施方案可行性等进行充分论证,遴选确定揭榜方。对于面向不同技术路线的可采取“赛马制”的方式支持多支研发团队平行攻关。

  4.揭榜公告。自治区科技厅向全社会公示揭榜情况。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签订任务书。

三、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电话:

  科技厅高新技术处        李艳丽  0471-6328606

  2.政策咨询电话:

  科技厅战略规划处        杨  瑞  0471-6328708

  3.创新联合体咨询电话:

  自治区科技战略研究中心  杨  敏  0471-6328593

  4.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471-6328801

附件下载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低碳能源领域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揭榜挂帅”项目榜单.docx
附件下载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1).docx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1月4日

(责任编辑:Mind)

原文链接: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