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相关企业:
北京市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报备即批准”通过的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已下发(具体企业名单见附件1),请名单中的企业领取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领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1、领取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受理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由U盘拷贝);
4、申请书封皮(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版);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版)。
非本企业人员不能代为领取,特此通知。
一、领取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四层中厅。
二、领取时间:
2024年01月08—01月17日,工作日均可领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三、咨询电话:
010-82898040
四、相关说明:
1、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可直接办理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享受中关村相关政策支持,请各企业积极办理。登录https://fwy.kw.beijing.gov.cn/zhfw/,选择“申请村高新”办理。
2、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三条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第五款(二)要求,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其资格有效期内,应在每年3月31日前填报火炬统计调查,于每年5月31日前提交年度发展情况报表。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请企业务必重视高新技术企业年报的填报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填报提交。
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科技发展处
2024年01月0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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