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推荐单位和项目牵头单位:
为强化重大科技项目绩效评价,提高科研经费绩效水平,按照《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中期评估工作规程》(川科资〔2020〕49号)要求,我厅拟对2022年度“聚源兴川”项目开展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22年度立项的“聚源兴川”项目,共计27项。
二、评估目的
及时了解项目执行进展情况,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对项目能否完成预定任务目标做出判断,总结梳理项目实施绩效。
三、评估方式
财政支持经费500万元的项目,采取现场评估方式,共计12项。财政支持经费400万元的项目,采取现场评估或者会议评估方式,共计15项。
四、评估内容
中期评估以任务书为依据,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资金到位、落实与使用情况。省级科技经费、项目自筹经费等是否按任务计划及时到位;资金使用是否规范、合理,是否符合相关经费管理办法规定。
(二)计划进度推进情况。项目总体按任务计划进度安排的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
(三)技术和质量等指标完成情况。技术指标完成情况,质量指标完成情况,知识产权及科技成果等相关情况。
(四)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当年和累计产值完成情况;项目产品销售收入、缴税、利润和节创汇等完成情况。
(五)社会指标完成情况。环保及节能减排情况;人才培养和促进社会就业等方面的情况。
(六)项目组织及管理情况。如:单位科研项目管理及经费管理办法等。
(七)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程度;所采取的措施在解决相应问题中的效果。
五、具体要求
请各项目推荐单位督促项目牵头单位按照评估内容做好准备,请于1月12日18:00前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四川省科技项目中期评估报告》及提供相关材料。推荐单位审核后,请于1月16日18:00前在线报送科技厅区域处。
区域处完成在线审核(包括材料补充完善等)后,将组织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财务专家和管理专家组成专家评估组开展中期评估,并提出评议意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评估项目清单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月3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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