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及时了解、有效掌握高新技术企业运行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火炬统计调查制度》的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应在每年初上报上一年的企业基本经营情况(填报“高新技术企业快报表”),由省科技厅审核、汇总后向火炬中心上报“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表”。现就高新技术企业填报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快报表”说明如下:
一、填报范围
吉林省处于资格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2021、2022和2023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填报内容
企业2023年度(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基本生产经营状况,包括年末从业人员数量、营业收入、出口总额、工业总产值、利润总额、净利润、实际上缴税费总额、实际减免税总额、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减免所得税额和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额等。
三、填报方式
企业从本通知的附件中下载“高新技术企业快报表(2023空表)”(EXCEL电子表格),按照表内的填报说明,根据企业2023年度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如实填写相关指标的数据。填写完毕后将EXCEL电子表格重新命名(格式:企业名称+2023年度快报)后发送至邮箱hjkb2023jsgq@163.com。
四、截止时间
2024年1月19日16:0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杨硕 0431-85527031、15699550132(微信同步);徐欣慧 0431-82752795、13578801104(微信同步);陈嵩嵩 0431-82752797、13500828700(微信同步)。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月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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