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发布2024年首批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揭榜挂帅”技术榜单的通知》转发,请各地区、部门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牵头揭榜单位应为我市注册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新型研发机构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应有完善的科技项目和科技经费管理制度(相关制度须在申报时提供附件)。
二、揭榜方为企业牵头的应当组建创新联合体。创新联合体由企业牵头,联合国内相关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或其他组织机构等多个独立法人单位组成。需经自治区科技厅备案有效后组织申报(备案创新联合体须通过蒙科聚平台注册后申请)。
三、揭榜方提出的实施方案,必须覆盖技术榜单要求的全部内容,完成全部预期目标。
四、揭榜方须取得我市或自治区相关部门出具的承诺函(明确地方政府或自治区相关部门协调落实“三北”工程区具体地块,提供“三北”工程专项资金不低于自治区科技项目经费1:1匹配实施)。鼓励揭榜方自筹资金配套实施。
五、揭榜方于2024年2月18日前(建议提前注册)登录通过蒙科聚平台(http://www.mengkeju.com)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交有关资料。
业务咨询电话:市科技局农社科刘长国0472-5618488
申报咨询电话:市科技局战略规划科田彦英0472-5618474
附件:《关于发布2024年首批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揭榜挂帅”技术榜单的通知》
包头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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