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 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4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 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填报(2024 年1 月4 日)
1. 申报单位于1 月4 日至1 月9 日期间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系统网站(http://gzrsj.rsj.gz.gov.cn/vsgzhr/login_home.aspx)进入“广州市博士博士后管理系统——省博士、博士后业务——省博士工作站建站申报”业务,在线填报2024 年广东博士工作站新设站申请。此外,须于1 月9 日前报《2024 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申报一览表》(附件1)至邮箱gzbsh@gz.gov.cn,材料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PDF 格式文件及可编辑的Excel 格式文件。(统一标题:XX 区/单位推荐博士工作站新设站申报材料),逾期均不予受理。
(二)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申报单位所属行政主管部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区的人才主管部门审核)在业务系统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审核、遴选推荐,并于1 月12 日前提交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层级审核。各行政主管部门、同一企业集团推荐申报的单位不超过3 个。
(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审推荐
1.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组织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开展择优遴选推荐,对拟推荐名单进行不少于5 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2. 结果公示期结束前,拟推荐单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报送至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6 楼人才交流部博士后服务窗口(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266 号北秀大厦)。
(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定发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汇总审核申报材料,发文对备案结果予以确认。
三、申报材料
(一)各申报单位要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对照申报条件(含基本条件和优先支持条件)和《申报表》中涉及到的单位资质、经营业绩、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提交有关代表性佐证材料,与《申报表》一并装订成册。佐证材料应尽量简化,请勿超过20 页。各申报单位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二)电子材料
须于1 月9 日前报送《2024 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申报一览表》(附件1)至邮箱gzbsh@gz.gov.cn,材料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PDF 格式文件及可编辑的Excel 格式文件。(统一标题XX 区/单位推荐博士工作站新设站申报材料)。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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