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市科技创新工作决策部署,根据《马鞍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马科〔2020〕45号)和《关于组织征集2023年市科技创新“揭榜挂帅”类项目技术需求的通知》(马科〔2023〕38号)要求,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项目单位申报的技术需求进行了评审,择优形成2023年马鞍山市科技创新“揭榜挂帅”类项目榜单,现将榜单任务及揭榜的相关要求予以发布。
一、榜单任务
突出创新驱动引领产业能级提升,聚焦全市1+3+N产业集群,经需求征集、专家评审等环节,现公开发布2023年马鞍山市科技创新“揭榜挂帅”类项目榜单2项,诚邀优势团队踊跃揭榜(榜单见附件1)。
二、揭榜要求
1.揭榜单位为市内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具有解决榜单项目技术需求的科研基础条件、科研队伍、研发实力、组织能力。提出的技术方案可行性高、经济性好。鼓励产学研合作、组团揭榜攻关。
2.揭榜单位需针对榜单项目所有技术需求提出解决办法及相应的预期指标,预期指标须覆盖榜单所有考核指标且不低于考核指标,可高于考核指标,并可在榜单任务之外提出其他关键技术及产业化指标。
3.揭榜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诚信状况良好,并就信用情况作出书面承诺,没有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4.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从发布项目榜单通知之日起算。
5.揭榜单位与项目技术需求单位无关联关系,且双方尚未对榜单攻关内容开展研发。
6.揭榜单位与项目技术需求单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不得浮夸自身实力与技术水平。
三、支持方式
依据《关于印发以制造业为主体促进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1+N+X”政策体系的通知》(党办〔2022〕5号)“促进制造业三年倍增若干政策”的规定,成功揭榜并立项的项目,给予发榜方最高60万元/项资金支持。市财政资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发榜方支付给揭榜单位的资金总额以及申报市支持资金额度。支持资金由市财政与县区、开发园区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
四、申报流程
1.张榜公布。通过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发布榜单,引导企业、高校院所勇于揭榜。揭榜单位结合自身技术优势,选择榜单项目,并于2024年1月25日前将揭榜单位基本信息表(见附件2)报至市科技局。
2.对接揭榜。市科技局于2024年2月1日前通知项目技术需求单位与揭榜单位对接,结合自身需求,细化合作内容,共同研究项目攻关的可行性方案,选择拟合作的揭榜方。
3.材料报送。项目技术需求单位与揭榜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意向合作协议或技术合同,明确双方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经费投入及分配、收益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事项,编写《马鞍山市科技创新“揭榜挂帅”类项目申报书》(附件3),开展申报,于2024年3月13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等相关材料提交到项目技术需求单位所在辖区的科技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单位)。
4.审核推荐。各县区、开发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对发榜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分别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核查揭榜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信用情况,并正式行文推荐,于2024年3月20日前将推荐函、项目申报书等相关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资源配置科,逾期不予受理。
5.方案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技术需求解决方案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研究内容,预期目标;揭榜方的科研能力,科研条件;项目解决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先进性,以及发榜单位具备的实施条件、配套资金保障、合作实施机制等方面。
五、申报材料
1.《马鞍山市科技创新“揭榜挂帅”类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5份。
2.揭榜单位近3年获得的榜单项目技术领域重要奖项、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获得的专利、发表的重要论文及其他重要业绩(成果)等相关科研实力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科研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3.揭榜单位与项目技术需求单位签订的意向合作协议或技术合同。多个单位联合揭榜的,需附联合揭榜协议书,明确牵头揭榜单位及各方任务分工和权益分配等(加盖所有参与单位公章)。
4.项目技术需求单位需要提供企业创新能力和成果、上一年度研发投入证明、项目实施条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统一制式项目科研诚信和廉政承诺书。
马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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