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23〕21号)要求,现将辽宁省拟提名2023年度国家科技奖项目14项,以及专家拟提名项目1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6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项目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我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亲笔签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厅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
联 系 人:陈 晨 马占军
联系电话:024-23983020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
附件: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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