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优化总部企业认定办理流程,简化申报程序,提升受理审批效率,我委结合《深圳市推动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发改规〔2023〕1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要求,会同市财政局在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上开发了深圳市总部企业认定系统。经测试,该系统已具备上线运行条件,于2024年1月2日正式开放,原广东政务服务网总部企业认定系统同时关闭(已完成申报的企业不受影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访问方式
直接访问:https://cqt.szfb.sz.gov.cn/#/themeTypeDetail?themeTypeId=1179083070730657792。
二、办理时间
深圳市总部企业认定申报常年受理,无截止时间。通过上述访问方式进入“深圳市总部企业认定”页面后,即可查看相关办事流程和申请材料内容。
三、其他事项
(一)请申报企业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关于《实施意见》及相关政策解读内容可访问市发改委官方网站(http://fgw.sz.gov.cn/)的“政务公开——政策及政策解读”栏目获取。
(三)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或需要改善之处,欢迎致电向我们反馈意见和建议。
(政策咨询电话0755-88120451、0755-88127442、0755-88127230。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5-88127064)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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