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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2日 11:42:41 发布部门:吴江区人民政府 收藏

  吴江开发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吴江高新区(盛泽镇)管委会、东太湖度假区管理办(太湖新城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苏州市商务局  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二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商体系〔2023〕459号)等文件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第二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区镇组织有关企业进行申报。

  一、支持项目

  支持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乡镇集贸(农贸)市场、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乡镇快递物流站点(乡镇寄递公共配送中心)、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等建设改造。

  二、支持方式

  (一)根据《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3〕9号)规定,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支持。

  (二)单个项目支持资金不超过该项目资金总投入的40%,金额不超过400万元;单个企业(单位)支持资金总额不超过800万元。

  (三)鼓励邮政、供销、电商、快递、交通运输、商贸流通等各类主体开展市场化合作,发展农村物流共同配送项目,对符合相关要求由2-3家物流企业合作的共同配送项目额外给予20万元奖补,由4家以上物流企业合作的共同配送项目额外给予30万元奖补。

  三、申报条件

  (一)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在外地注册法人但在本地有实体的非法人机构;乡镇集贸(农贸)市场项目申报主体可为乡镇政府、街道、村(居)委会等单位。

  (二)申报项目于2022年1月1日后开工建设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运营。

  (三)同一单位同一项目(含同一项目下分期实施项目)已获得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相关要求,项目投入须达到《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中对应最低资金投入金额。

  (五)未列入储备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

  四、申报流程

  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由企业自主申报,各地商务、财政部门组织初审,市级商务、财政部门组织复核,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组织审定。

  (一)申报企业(单位)按照要求将有关项目申报材料一式4份报送至区商务局市场商贸科,并提供材料电子档,申报企业(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负责。报送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顾心怡,联系电话:63982287。

  (二)申报材料必须按项目分别装订成册(带页码),做到一个项目一册。材料装订顺序依次为封面、目录、申报材料清单内所列材料。目录应标明材料所在的页码,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

  (三)项目申报企业(单位)须对照申报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别进行申报,一经受理不再调整。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信用承诺。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的暂行规定》(苏财规〔2016〕10号),专项资金申报实行信用承诺制。申报单位需提供《公共信用信息一体化查询报告》,对自身信用状况、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遵守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等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交《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承诺书须签名、盖章。根据国家、省要求,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政性约束和惩戒,对失信主体限制安排财政性资金项目,具体按《江苏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信用审查与结果应用实施细则(试行)》(苏商财〔2017〕73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规范申报程序。各地要完善和规范项目申报、审核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所属企业(单位)项目申报及审核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及指导,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规定,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规范化。

  (三)严格审核把关。商务部门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执行项目申报审核管理规定,重点审查申报主体条件、申报项目真实性、申报材料完整性等。对以虚报、冒领、伪造、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及《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的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收回已补贴的财政资金。

  (四)严明纪律管理。不得有假项目、假发票、假审计报告、联合社会中介机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否则将对申报单位一票否决,记入信用“黑名单”,3年不得申报任何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发现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违规违纪问题的,从严查处、追究问责。

附件下载
附件1:苏州市商务局 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二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商体系〔2023〕459号).pdf
附件下载
附件2: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下载
附件3: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清单.docx

  苏州市吴江区商务局

  2023年12月28日

 

(责任编辑:Mind)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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