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宝府[2022]15号)及配套操作规程等文件精神,现拟开展支持重点企业购置产业用房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上市企业、区工业300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服务业重点企业购置自用办公、研发、生产用房的,给予支持。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2.申报主体购置当年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境内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或境外主要证券交易市场挂牌上市的企业;
(2)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
(3)宝安区工业 300 强企业;
(4)营业收入 5 亿元以上的软件和互联网业企业。
3.申报主体在宝安区购置自用办公、研发、生产用房,合同签订日期、备案日期、发票开具日期、不动产登记日期均应在2022年1月1日以后。
4.申报主体的购置行为属于一手商品房交易,且未享受其他政策性用地、购房支持。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搜索申报项目“2023年支持重点企业购置产业用房项目”,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通过网上申报预审的企业,还需通过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四、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19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1月8日—1月26日
五、纸质材料提交方式
宝安区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地址为:
1.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永嘉路新安综合服务大楼(万达广场旁)
2.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民二路110号1-2楼行政服务大厅(恒丰海悦酒店对面)
3.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17号政务楼一楼航城街道行政服务大厅
4.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号万福大厦一楼行政服务大厅
5.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永和路北8号福海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
6.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银图路1号一楼行政服务大厅
7.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企安路3号行政服务大楼
8.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金开路1号东方二六大厦二楼行政服务大厅
9.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燕罗公路190号(罗田市场斜对面)
10.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育才路1000号石岩文化艺术中心一楼石岩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
六、注意事项
我局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不得以中介机构名义代理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各类证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原件。网上申报后打印通过预审的申请表装订在第1页,其余的材料按照申报顺序装订,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装订成册。
七、咨询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27660599
技术咨询: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首页点击咨询人工客服。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2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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