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淮政办〔2023〕16号)精神,根据《关于印发<淮北市科技创新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淮北市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淮科〔2023〕16号),市科技局经通知发布、组织申报、县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复核、专家评审和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等程序,认定安徽名开机车部品有限公司等18家淮北市企业研发中心、网络能源电池等15家淮北市重点实验室、绿色化工高端新材料等3家产业研究院。现将2023年度淮北市科技创新平台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区(园区)加强指导
各地要充分落实归口管理单位责任,加强对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指导和服务,为科技创新平台的运行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常态化跟踪、督促、保障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发展。
二、承担单位明确任务
各企业研发中心要围绕企业创新发展需求,充分发挥技术创新平台重要支撑作用,不断提高企业研发水平,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加速科技成果熟化和转化,努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各重点实验室要面向学科前沿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科技领域及方向,开展以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为主的创新性研究,开展学术交流、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人员,支撑引领我市科技创新发展。各产业研究院组建单位要围绕产业创新发展需求,以引领支撑产业技术进步、服务行业创新发展为目的,整合产业链上下游、高校院所等创新资源,加强产业创新共性服务,以市场化为导向、重大任务为牵引,有组织开展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速高端人才引育集聚,深化科技对外开放合作,打造省级技术(产业)创新平台的标杆,成为争创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的重要后备力量。
三、承担单位制定目标
经认定后的淮北市重点实验室和产业研究院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坚持目标、贡献、价值、绩效为导向,以任务为牵引,分项细化、量化建设目标和考核目标,结合《淮北市科技创新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第(五)款要求,编制建设计划任务书(参考提纲见附件2、附件3)。任务书一式3份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加盖依托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印章后,于2024年1月20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创新基地建设科。联系电话:3032031。
四、创新平台建设期限
淮北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期为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建设计划完成后市科技局将组织绩效评价。
淮北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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