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四部门办公厅(办公室、秘书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网安函〔2023〕360号)有关要求,现就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动和申报。各市州工信局组织发动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参与申报,申报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在湖南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向所在市州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交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申报书(模板见附件)。市州工信局于2024年2月25日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及企业申报书(纸质版一式四份和电子版光盘)提交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初审和推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报试点示范项目进行初审,择优向工信部推荐。
三、培育和推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依据工信部发布的试点示范项目名单,加强对入选项目的支持、指导和监督,综合运用政策、标准、项目配套等资源,促进入选项目推广应用,扩大示范带动效应。试点示范期为2年。
联系方式:苏小鹏 0731-88955532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
电子邮箱:xxhhrjfwyc@163.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四部门办公厅(办公室、秘书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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