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科技领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经企业申请、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省科技厅拟认定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等35家企业为河北省科技领军企业,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科技领军企业拟通过复审,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77家企业拟列入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2月29日起至2024年1月5日止。
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科技大厦1032室
邮政编码:050011
收件人单位:河北省科学技术厅高新技术处
联系方式:监督评估处0311-86252318
高新技术处0311-86251915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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