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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重点实验室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9日 16:15:15 发布部门: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收藏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申报,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重点省实验室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0〕484号)相关工作安排,省科技厅就关于申报要求补充如下通知:

  一、关于省重点实验室主任

  省重点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主任须为依托单位全职全时人员。

  二、关于企业类重点实验室申报单位

  企业类重点实验室申报单位原则上要求在广东省内登记注册且属地须在省级以上高新区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在省内登记注册但属地未在高新区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属于行业龙头企业且创新能力强的也可申报。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2020年8月18日


(责任编辑:spider)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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