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增强我市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发挥工业设计对制造业立市的重要支撑作用,推动生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根据《广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穗工信规字〔2021〕6号,见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我局决定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及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
(一)认定范围
重点面向装备制造、都市消费、电子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行业领域,分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两类进行认定,申报数量不限。
(二)认定要求
申报单位须符合《管理办法》有关条件,并按申报系统要求提交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4)。
(三)认定流程
1.申报方式
申报主体通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http://shenbao.gxj.gz.gov.cn/,技术支持电话:020-83757015,技术支持QQ客服:1428954896)申报。
2.企业申报流程
(1)注册:首次使用申报系统的企业,请点击申报系统首页“企业注册”链接,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企业管理员账号(法人注册)。完成注册后,跳转回申报系统,补充核对企业基础信息后,可通过“申报人管理”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账号。
如企业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已有法人账号,可通过申报系统首页“企业管理员”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通过认证后登录企业管理员账号。
(2)填报:用项目申报人账号登录后即可填报申报材料,填报完毕后提交企业管理员审核。
(3)网上提交:企业管理员审核完毕后,在系统提交给区初审。申报系统于12月28日9:00开放申报(市级认定及复核)。本次采用无纸化评审,申报单位应按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网上申报。如有纸质材料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2.区主管部门工作流程:
(1)按《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对企业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核。
(2)完成审核后,在系统上提交给主管处室,并做好申报及复核汇总,正式行文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盖章书面推荐文件须在系统上传。
二、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
按照《管理办法》,对已认定的广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实施动态管理,每三年复核。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在线填报复核材料并进行初审。复核材料申报系统与申报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一致。复核所需材料按申报系统所列要求提供(详见附件6-8)。
三、其他事项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复核)采取年度征集,拟每年组织一批认定(复核)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2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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