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与香港、澳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合作,根据《珠海市珠港澳科技创新合作项目管理办法》(珠科创〔2020〕66号)要求,现启动2020年度珠海市珠港澳科技创新合作项目(第一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0年度珠海市珠港澳科技创新合作项目(第一批)分为2个支持方向,分别是港澳地区国家重点实验室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及粤港澳科技合作项目配套,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度珠海市珠港澳科技创新合作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方式
因网上申报平台尚在开发中,申报单位须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请下载本通知后方的附件进行资料填写并提交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须对所提交内容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珠海市科技项目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提交材料
申报项目须经过审核并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首先提交材料至各区进行形式审查,各区通过审查后,申报单位提交一式5份纸质申报材料至我局。申报材料需按照申报书、辅助材料的顺序,编制目录,统一用A4纸张胶装,加盖公章并签名,请勿使用塑料夹或文件夹等外包装装订。
网上申报平台开发完成后,申报单位需将申报材料的相关内容补录至申报平台(网上申报方式待申报平台开发完成后另行通知)。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3日。请项目申报单位预留足够的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珠海市科创局交流合作科
联系人:欧珺泽、胡佳
联系电话:0756-2229806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515室
附件1:2020年度珠海市珠港澳科技创新合作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doc
附件2:2020年度珠海市港澳地区国家重点实验室分支机构补助申报书(样例).doc
附件3:2020年度珠海市粤港澳科技合作项目配套申报书(样例).doc
附件4:关于印发《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年本)》的通知.doc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2020年9月16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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