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评选表彰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国科发才〔2023〕202号)和《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 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推荐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晋科发〔2023〕77号)要求,经山西省评选推荐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现将拟推荐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明。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山西省评选推荐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1-4063347
通信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129号焦煤双创基地A座1212室
山西省评选推荐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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