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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珠海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6日 15:43:47 发布部门: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收藏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提升科技对社会发展领域的引领与支撑作用,根据《珠海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珠科创[2020]163号),现启动2021年度珠海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区和有关部门做好本区和本部门所涉领域的项目组织申报和审核工作。

  一、支持方向

  1.医疗卫生、教育领域科研和技术推广应用。

  2.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支持资源与环保领域科研和技术推广应用。重点支持水污染防控、大气污染防控、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等技术的推广应用。

  3.社会事业与社会安全:支持社会事业和社会安全领域科研和技术推广应用。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数字政府中的应用研究,科技安全、科技动员、科技拥军、军民两用技术研究、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食品药品安全等公共安全核心技术应用以及突发事件应急技术支撑体系研究。重点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质量提升及先进质量管理技术方法的应用推广,标准化研究、体系建设与推广应用。

  4.农业农村:支持种植养殖技术应用研究、农产品安全关键技术应用研究。重点支持农业生物技术、动植物新品种选育、现代种养与繁育关键技术、农产品与食品精深加工关键技术、优势特色产业关键技术研究、动植物病害防控技术应用、信息化新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支持乡村振兴相关的科研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以及科技扶贫(对口合作,科技援藏,科技援疆)项目等。

  5.其它社会发展领域相关的科技项目。

  6.软课题研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二、支持额度

  根据申报项目的工作难度、工作任务量、工作基础、技术水平、项目预期效益等情况综合确定最终支持额度,经费资助类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层次。医疗卫生方向项目分经费资助和经费自筹两类项目,其中,经费自筹类项目,由所在单位提供项目研究经费。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珠海市依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单位或者是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机构。其中,申报医疗卫生科研方向项目的申报单位应为珠海市依法注册的医疗卫生机构,申报教育科研方向项目的申报单位应为依法注册的珠海市基础教育的学校、幼儿园和教研机构。

  2.申报单位要统筹考虑自筹资金与申请资助资金的数量和比例。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自有配套资金,申请的资助金额占项目总投入的比例不高于50%。根据每个申报项目工作难度、工作任务量等情况确定最终支持额度。一类公益性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强制项目配套资金,但要有合理预算。

  3.申报单位应承诺财政资助资金额未达到申请的资金额度时,不足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补足。申请资助资金额与市科技创新局实际可能提供的资助金额差别较大,预计申报单位增加自筹资金有较大的困难,或者实施中有可能出现资金短缺问题的项目,将暂缓或不予立项。

  4.每个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医疗卫生项目除外)。医疗卫生机构申报数不能超过本单位限额,医疗卫生重点项目每个申报单位限报1项。

  5.由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承担的项目,必须提供项目合作协议。医疗卫生重点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必须是我市三级综合或专科医院,设有临床重点专科,珠海市内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可参与联合申报。

  6.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员工,并确保在项目实施期间在职并能够正常履行职责,项目立项后项目责任人原则上不能变更。医疗卫生重点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

  7.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8.医疗卫生项目必须经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未成立伦理委员会的非医疗卫生机构需提交伦理承诺书(附件5)。

  9.医疗卫生重点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三年,其他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两年。

  四、申报受理流程

  (一)申报单位在线填报

  申报单位请登录“珠海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https://202.105.183.150),在线填报“珠海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按附件要求上传佐证材料(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无模板]、身份证明、知识产权相关证明等),并按系统要求由单位管理员在线审核后提交市科技创新局。

  已注册系统用户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未注册的单位应先注册,获得申报单位管理员账号,再为单位开设申报人账号,并使用申报人账号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书。

  申报科技安全、科技动员、科技拥军、军民两用技术研究等领域项目的,请自行下载“珠海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线下填写项目申报书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身份证明、知识产权相关证明等),纸质材料一式八份(普通胶装)后送至市科技创新局,电子文档刻录光盘一并报送。通过线上提交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二)主管部门受理

  1.申报单位(除医疗卫生、教育领域之外)在线提交前,应报相关主管部门或所在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核意见表格模板见附件3),并将审核意见表扫描件上传作为附件材料。申报医疗卫生项目的机构应将本单位申报项目按照附件4要求汇总报市卫生健康局。

  2.医疗卫生、教育领域的申报项目在系统提交后,由卫生、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线上审核,无需上传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的扫描件。

  3.市科技创新局对经各主管部门或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项目线上进行形式审查。

  (三)材料提交

  项目通过评审后,获立项项目单位在珠海市财政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中打印生成《珠海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签字盖章并装订成册,申报书及附件须在一册内装订完成,请直接用申报书首页作为封面,无需使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普通胶装即可)。书面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四)受理审核时间

  在线申报时间:2021年1月26日-3月2日,逾期则不能提交。建议申报单位不要过于靠近截止时间提交,以免造成无法提交的情况。

  市科技创新局审核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9日。申报单位在完成提交后,请随时通过申报系统关注所申报项目的“工作进度”,及时了解申报项目所处进度和审核结果。

  (五)受理地点

  珠海市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5楼519、516室。

  项目申报咨询方式: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1.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社会事业与社会安全,农业农村方向:肖茜虹,2139396,13923378336;马倩婷,2538006,13168688551。

  2.医疗卫生科研方向:市卫生健康局,陆小艳,2128352,13016327520。

  3.教育科研方向:市教育局,刘文军,2121730,13923376856。

  4.软课题及科技安全、科技动员、科技拥军、军民两用技术研究:康念辉,2229830,13727079001。

  (六)特别提示:市科技创新局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的项目申报,并从未指定或推荐任何中介机构为申报单位提供申报业务咨询。请各申报单位根据本单位科研需求实际出发,按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附件1 珠海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 2021年珠海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项目平行资助类软课题研究方向申报指南.doc

附件3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在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表.doc

附件4 医疗卫生项目汇总表.doc

附件5 伦理承诺书.doc

附件6《珠海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doc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2021年1月26日

(责任编辑:spider)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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