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
根据《江苏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2〕4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江苏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苏工信服建〔2023〕211号)要求,经过自愿申报、各市推荐、形式审查、信用查询、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厅内会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了62家单位为“2023年江苏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名单见附件),有效期三年,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复核工作,复核通过的,有效期可延长一次,期限三年。
各示范基地要不断优化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环境,注重规范运营和服务创新,不断提升基地建设和运营水平;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及时反映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问题及政策建议,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提供有力支撑,推动基地内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各地工信部门要做好示范基地的培育和管理工作,及时梳理总结和推广示范基地经验,定期对辖区内示范基地的服务质量、服务收费情况、服务满意度等进行检查,做好年报填写、年度总结、检查情况报告。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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