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科技部印发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76号)(见附件1)。请根据申报指南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方式及要求
本次申报实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严格遵循国家、地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视频会议、线上办公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组建研发团队,减少人员聚集,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将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请各申报单位在5月19日17:00前,将预申报书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提交至省科技厅(组织推荐部门),逾期填报将不予审核推荐。
省科技厅将于5月28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完成项目审核推荐工作。
二、联系方式
(一)国家专业机构咨询方式。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咨询电话:010-68598010
电子邮件:zfj@cstec.org.cn
“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咨询电话:010-68572160
电子邮件:sisticp@cstec.org.cn
(二)省科技厅咨询电话。
广东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许莹莹、刘子瑞,020-83561424、33971196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交流合作处:余凯,020-83163863
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2.“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pdf
3.“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
4.“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pdf
5.“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2021年4月2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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