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经开区经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业创业扬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47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实施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就业创业扬帆计划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63号)文件,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做大做强和健康发展,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吸纳更多重点群体就业,现就专精特新企业就业创业扬帆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帮扶和发展并举、助企和惠民并抓,着力挖掘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潜力,着力激发劳动者创新创业活力,着力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到2025年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吸纳人员就业中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就业人数占比达15%、10%、5%以上;面向专精特新企业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6000人次以上,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做大做强和健康发展,为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先行区建设,助力“强富美高”新无锡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扶持。认真落实《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苏工信规〔2023〕2号)和《无锡市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锡政办发〔2022〕82号),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完善分层分类专项扶持政策,加大精准服务力度,强化要素资源保障,强化培育和跟踪指导,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大创业帮扶力度,统筹用好各类创业载体,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创响江苏”、“创响无锡”创新创业赛事,为创业者提供孵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加快落实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苏岗贷”等政策。对科技含量高、主业成长快、发展前景好的优秀中小微企业,人社部门优先向工信部门推荐作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对象。
(二)强化部门间协同服务。建立健全人社、工信部门间专精特新企业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就业运行监测系统和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无缝对接。依托江苏省就业运行监测系统设立专精特新企业监测模块,及时准确掌握企业数量规模、从业人数、参保缴费、政策享受等情况。建立部门间协作会商机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综合研判面临形势,及时制定政策措施。落实好工信部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专员制和人社部门服务专员制度,实现部门间专人挂钩、定期联络,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要主动上门了解,部门间信息及时交互,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
(三)强化专精特新企业人力资源供给。将专精特新企业人才需求纳入省重点人才计划支持范围,依托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持续发布需求信息。积极组织专精特新企业参加高端人才招聘会、“百企千才高校行”“智汇无锡”“百名海外博士江苏行”等引才活动,鼓励专精特新企业与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及时满足专精特新企业人才需求。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组织专精特新企业赴省外开展招聘对接活动,引导更多外省劳动力来锡就业。定期举办专精特新企业专场招聘等活动,在“就在江苏”智慧就业服务平台、“苏心聘”手机客户端设立专精特新企业招聘专区,每年举办招聘会不少于10场、发布岗位信息不少于3000个次。
(四)支持专精特新企业职工提升职业素养。围绕专精特新企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及时更新政府补贴性职业(工种)目录和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数字技能、绿色技能等人才培养,推广订单、定向、定岗式和项目制培训,到2025年全市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制造业职业技能培训4000人次以上、数字类职业技能培训2000人次以上。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揭榜领题”以及参与重大生产决策、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的制度,支持高技能人才参与人才攻关联合体建设。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申报就业见习基地、参与就业见习工作,对见习岗位质量开发好、留用率高的见习基地,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级、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五)支持专精特新企业人才发展。根据专精特新企业发展需要,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增设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专业职称,健全完善职业标准和评价标准体系。支持具备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试点,鼓励专精特新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班。贯通继续教育、职称评审、职业培训政策,依托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重要参考;取得初、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纳入初、中级职称认定范围。支持专精特新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流动站,发布博士后招收“揭榜领题”需求,直接举荐符合条件的博士后人员。
(六)全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效能,推广劳动关系诊断服务,加强企业用工指导,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参与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创新实施柔性执法,对专精特新企业初次、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提示提醒,免于处罚。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指导专精特新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劳资纠纷预防化解等机制,全面推进智能仲裁院建设,依法公正快处专精特新企业争议案件,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劳动争议处理质效。健全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应急处置机制,保障专精特新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七)强化就业扶持政策兑现。加快新一轮稳就业政策的落实,依托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批量开展就业失业、用工备案、社保参保以及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信息等数据比对,精准向专精特新企业推送政策,积极推进“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直补快办”等模式。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深化涉企“一件事”集成改革,对专精特新企业政策享受、员工招聘、参保缴费、档案转递等事项打包办、提速办。加快政策受理审核进度,确保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各项涉企补贴审核。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吸纳就业作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做好当前稳就业工作的重要抓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人社、工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健全数据共享、定期会商、政企联动机制,人社部门主要负责提供用工指导服务、技术技能培训、就业政策落实等,工信部门主要负责联系专精特新企业,了解企业用工形势和意见诉求,定期更新企业清单并提供人社部门,共同协调推动解决困难问题。
(二)力求工作实效。各地要结合实际,围绕本地产业体系和重点行业,确定重点支持的企业清单和对应的服务专员,明确任务安排和时间节点,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问需于企、问计于民,真正摸清企业和劳动者的急难愁盼,稳步推动落实解决,切实提高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各地专员既要根据服务对象需求做好服务,又不得出现未经批准擅自对社区(村)级组织开展涉及专精特新企业的统计调查项目、改变统计范围、扩大调查样本、增加填报频次等问题,确保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落到实处。
(三)及时宣传推广。围绕专精特新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联合开展政策进企业等活动,及时准确解读各项涉企惠企政策。聚焦吸纳就业数量较多、具有良好社会声誉的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就业和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表彰等活动,挖掘推广先进事迹经验。将12333咨询、政务新媒体网民留言中涉及专精特新企业的内容纳入舆情监测范围,及时研处,辅助决策。
本文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政策措施所提及的专精特新企业是指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各市(县)、区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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