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12月21日至12月25日,共5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1.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质量基础强化)明细分配表
2.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管)明细分配表
3.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安全监管)明细分配表
4.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明细分配表
5.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政府质量奖)明细分配表
6.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国家质检中心计量测试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补助)明细分配表
7.2024年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人才发展—广东特支计划)明细分配表
8.2024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目录清单
(联系人:郑秋莎,联系电话:38835956)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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